一、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公立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实行国际基准学分制,实施英语提升计划,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已发展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办学水平得到国内外认可,知名度越来越高,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2位;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多位教师入选斯坦福大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年度影响力”榜单;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30个国家和地区132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拥有一支来自国内外著名高等学府知名教授及设计界著名设计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同时,不断邀请和引入国际上从事不同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著名设计师、艺术家进行工作坊讲学以及各专业的艺术、设计课程授课,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通过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跨文化、学科教学,辅以崭新灵活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意思维及自主性,注重、鼓励学生将学习融入生活并密切关注艺术设计学科的前沿发展。
学院着重提供各项优质、专业及多元化的艺术与设计课程,本着以专业技艺与人文科学并重的宗旨,融合中华文化与世界新观念为基础,发展以启迪创意为本的艺术与设计专业教育,倡导学生发挥个人创意思维,扩展知识领域,提高文化素质。学院每年举办多个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国际艺术与设计作品展览,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使其了解国际艺术新思潮及当代文化科技的最新发展,从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独当一面,推动创意经济发展的艺术与设计专才。
学院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学及专业硕士点美术与书法、设计;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两个本科专业,实行专业+特色方向培养模式。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深耕视觉表达与创意策划领域,下设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策划与管理两个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数字技术为核心载体,打破学科壁垒,下设数字媒体艺术、智能科技与产品创新、数智遗产与空间设计、公共设计与艺术科技四个方向。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培养目标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本专业秉承“心手合一”培养特色,面向数字经济、智能传播与大湾区创意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视觉信息表达、跨媒介品牌传播的创新型视觉设计人才。 |
文化产业策划与管理 | 本专业秉承“建立自我,追求无我”的育人思想,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坚定文化自信与社会责任感,具备全球文化视野与数字人文素养,掌握文化研究、品牌策划与数字技术方法,能够推动艺术设计与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
数字媒体艺术 |
| 本专业立足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背景,聚焦培养具备跨学科视野、系统创作能力与艺术科技融合素养,适应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复合型跨媒介设计人才。 |
智能科技与产品创新 | 以跨学科交叉为培养特色,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发展要求,培养具有坚定文化自信、扎实职业操守、系统科学素养、广阔国际视野与前沿哲科思维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
数智遗产与空间设计 | 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融合文化遗产学、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空间设计、虚拟现实等知识,以 “文化根脉守正 + 数智技术创新 + 空间价值再造” 为核心,培养兼具人文底蕴、技术能力与设计视野,从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的顶尖复合型数智文创与空间设计人才. |
公共设计与艺术科技 | 面向新时代发展需求,立足公共空间、城市更新、数字文创、智慧文旅领域,以 “艺术与科技融合、面向公共服务、跨领域创新实践” 为核心,培养理解公共性、在地性、文化传承与可持续设计理念,掌握公共艺术、空间设计、数字媒体理论方法,具备跨媒介创作、智能装置开发、数字内容生产与项目落地运维能力,兼具社会实践能力与团队精神的复合型艺术与设计人才。 |
三、招生计划
2026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面向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生源省(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报考资格
符合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规定条件,非色盲的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各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区)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六、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统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其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万元。
2.住宿费:900-1800元/学年。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和学院承办。
十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1.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咨询电话:0754-86503666
联系人:陈老师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E-Mail: o_zsb@stu.edu.cn
2.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 www.ckad.stu.edu.cn
咨询电话:0754-86502845
联系人:庄老师